|
2003年8月1日修订
一、凡在美国出生,且具有中国血统的儿童,如儿童父母一方或双方已加入美国籍(美国护照)或已取得美国绿卡,前往中国应办理签证。
1、首次申请赴华签证,请提供:
(1)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儿童的护照正本和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儿童父母双方护照及美国绿卡原件及复印件;
(3)《签证申请表》(Q1)一份,并附2X2英寸近照一张黑白、彩色均可,粘贴在申请表上。
2、曾申请过赴签证的儿童如再次申请,亦参照首次申请的要求准备有关材料,但无需提供儿童出生证、父母护照、绿卡等资料。如曾持用过的中国签证不在现使用的护照上,还需提供一份原持用过签证的复印件。
二、在美出生儿童的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并均未取得美国绿卡,回中国应申请中国旅行证。每次申请均请提供:
(1)儿童美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的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现在美居留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所持签证及相应I-94卡或其他移民局颁发的文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H1)一份, 2X2英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三张。
三、办理方式及时间
申请人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旅行社、签证代办机构,按领区划分到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 无需提前预约。
- 签证不接受邮寄申请,旅行证申请如需邮寄,请参阅申请邮寄服务须知。
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取证,另加收30美元特急费;2至3个工作日取证,另加收20美元加急费。
四、费用、有效期(Validity) 和停留期(Duration of Stay)
| 签证 |
入境次数 |
有效期 |
停留期 |
费用 |
| 一次入境 |
3个月 |
30天,最长180天 |
50美元 |
| 二次入境 |
3个月 |
30天,最长90天 |
75美元 |
| 旅行证 |
一年一次有效 |
10美元 |
| 旅行证 |
两年多次有效 |
25美元 |
- 邮寄办理旅行证除支付办证费外,每份邮件(包)加收5美元服务费,并附自付邮资的回邮信封。办理时间7-10个工作日,无加急申请。请阅邮寄申请须知。
- 通常情况下,除在签证申请表特别注明并经领事官员批准,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停留期为30天。如到中国后需延长停留期,应向当地公安局申请。
- 接受现金、现金支票( 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 )、公司支票。
- 向大使馆申请,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向总领馆申请,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五、申请表由儿童父母填写、签署。请务必如实、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或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拒签或延误旅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