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8月1日修订
一、台湾同胞赴香港,应向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同时申请中国旅行证和赴港进入许可(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的规定,发给台胞的赴港进入许可为3个月1次或2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4天)。已持有有效中国旅行证的台胞,可直接持旅行证来申办赴港进入许可。
如台湾同胞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往返祖国大陆途经香港,只需办妥赴大陆的加签(详见台湾同胞赴大陆),即可在香港过境停留7天,免办进入许可。
二、请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H1)一份;
2、《香港签证申请表》;
3、2X2英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三张;
4、台湾证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来美证明,如美国绿卡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方式
本人应亲自到使领馆办理,无需预约;如的确因故不能亲自前来的,可委托他人代办,或邮寄办理(详见《邮寄申请须知》)。
四、申请费及办证时间
1、申请费30 美元。
2、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加急申请,1个工作日取证,加收30美元急件费;2至3个工作日,加收20美元急件费。
五、接受现金、现金支票( 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 )、公司支票。向使馆申请,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向总领馆申请,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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