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境签证(G) | |||||||||||||||
| 2006年2月1日修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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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乘飞机直接过境中国且在华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不出机场的机组人员和乘客,免办签证,但美国公民和英国公民不在此列。 下列国家公民,在上海浦东、虹桥机场过境,凭有效护照、前往国家签证和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连程机票,在沪停留不超过48小时免办过境签证:韩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 卢森堡、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希腊。 一、请提供: 1、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正本; 请务必如实、完整、清楚地填写申请表格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或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拒签或延误旅行。 二、办理方式及时间
2、正常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加急办理,1个工作日取证,另加收30美元特急费(须于上午11:00前递交申请);2至3个工作日取证,另加收20美元加急费。 三、签证费、有效期(Validity) 和停留期(Duration of Stay)
四、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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