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香港、澳门同胞前往大陆
香港、澳门同胞不能持用特区护照前往大陆,而应持用有效港澳同胞回乡证(“回乡证”)。未持用有效“回乡证”而又需直接从国外进入内地者,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二、台湾同胞前往大陆
台湾同胞回大陆,需持用以下之一种证件: 1、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持证人每次回大陆,均需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一次有效签注: (1) 台湾旅行证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 现在美居留身份证明。有绿卡或工卡者提供绿卡或工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提供来美签证及有效I-94卡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持F1、F2签证者还需提供I-20表原件及复印件,持J1、J2签证者还需提供IAP-66表原件及复印件。在美国境内已转换身份人员提供来美签证和现在美身份(移民局批准信)的原件和复印件; (3) 填写《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入出境签注申请表》(H3); (4) 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2、未持用有效“台胞证”者,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3、已加入外国国籍者,应持用外国护照申请签证。
三、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需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香港、澳门、台湾旅行证件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港、澳同胞还需提供香港、澳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在美居留身份证明。有绿卡或工卡者提供绿卡或工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提供来美签证及有效I-94卡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持F1、F2签证者还需提供I-20表原件及复印件,持J1、J2签证者还需提供IAP-66表原件及复印件。在美国境内已转换身份人员提供来美签证和现在美身份(移民局批准信)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邮寄办证人员可不提供原件,直接提供上述居留身份证明经公证的复印件即可; 3、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H1)一份; 4、2X2英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三张。
四、办证方式
须本人到馆办理。
五、费用及办证时间
1、“台胞证”签注,费用10美元。 2、两年有效、多次往返旅行证,费用:25美元 (根据国内指示,自2004年11月1日起原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证不再颁发,一律颁发两年多次往返旅行证)。 3、须亲自到馆申请:正常办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加急办理,1个工作日,另加收30美元(须有紧急情况,并于上午11:00前递交申请);2-3个工作日,另加收20美元。 4、只接受现金、汇票( Money Order)。向大使馆申请,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向总领馆申请,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