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同胞赴香港 | ||
| 2008年3月1日修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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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湾同胞赴香港,应向大使馆或总领事馆同时申请中国旅行证和赴港进入许可(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的规定,发给台胞的赴港进入许可为3个月1次或2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4天)。已持有有效中国旅行证的台胞,可直接持旅行证来申办赴港进入许可。 二、请提供: 三、办理方式 四、申请费及办证时间 五、只接受现金、汇票( Money Order)。向使馆申请,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向总领馆申请,抬头请写:Chinese Consul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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