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通知 |
| 2006年10月12日 |
| 2003/11/30 |
一、大使馆和各总领馆均不接受签证邮寄申请。如申请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大使馆或总领馆申办签证,可委托他人或旅行社或签证代办机构申办。 二、根据工作程序的要求,办理“当日证”的须于上午11:00之前递交申请材料,到11:00窗口停止受理“当日证”,务请提前来馆办理。 三、请勿使用FEDEX GROUND回邮,我馆无人力去特定邮局投递;凡已使用的尽快寄其他方式的回邮信封。 四、请尽量使用邮局预付邮资的回邮方式,如EXPRESS MAIL回邮,其他快递公司使用赊帐方式,常因无法向申办人索回邮资与我馆发生争执,有时不来馆取件,因此投递时间无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