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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特区护照
澳门护照
 (2003-11-30)

2003年8月1日修订


一、申请人应直接向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提交澳门特区护照和旅行证申请。详情请阅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网址:www.dsi.gov.mo

  • 海外澳门特区护照和旅行证申请人可向我馆或直接向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索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申请书"以及 "海外邮寄申请须知"。
  •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表格,并备齐有关材料后,直接将材料寄送:
    澳门议事亭前地20号 身份证明局局长 收
    Director of Identification Departmentof Macau SAR
    Largo Do Senado, No. 20, Macau (via Hong Kong) 

二、澳门居民在澳门办公时间(上午9:00---下午5:45)外发生非常紧急事宜时,须核实身份的,可径与澳门身份证明局局长联系,移动电话:(0853)6813664。


三、无证件或证件过期、需回澳门申请办理证件的澳门居民,可向我馆请求协助。


四、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

网址:www.dsi.gov.mo
电话:(0853)356615;
传真:(0853)374300。

 ·  澳门护照  (200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