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美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美国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怎么办?
邮寄办理须提供以下材料(推荐方式,回国前一个月申请办理):
1)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2) 毕(结)业证书复印件和来美历年的I-20表或IAP-66(DS2019)表复印件及其它能证明在美留学进修的材料;
3) 有效中国护照及I-94表的复印件;
4)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票打印件。
5)贴好邮票(42c)、写上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如需直接寄回国内,邮资不低于94美分)
如上述材料有的不能提供,请做说明,我组会视情况处理。上述所有材料不退。
休斯敦馆区高校的中国留学人员请将材料寄到 Education office, 811 Holman Street, Houston, TX 77002
若材料齐全,自收到之日起3周内办好寄出。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不需要缴纳费用。
什么用途?
1) 在部分大中城市落户;
2) 子女在中小学入学;
3) 联系并落实工作单位;
4) 申请科研启动费;
5) 办理学历公证;
6) 创办企业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7) 购物时(特别是汽车)享受留学人员的相关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