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启动 | ||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日前下发通知,正式启动2006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并将奖励规模扩大到300人。 本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年龄40岁以下(196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自费在读博士生,奖励金额为5000美元/人(具体办法见附件中《实施细则》)。申请者须向所在地中国使(领)馆教育处(组)提出申请,由教育处组择优推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内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 中国驻休斯敦总领事馆教育组负责接受美南8州(TX,OK,AR,MS,AL,GA,LA,FL)及波多黎各地区(PR)的申请,受理时间为2006年9月1日-10月31日。请将申请材料寄至:Education Office,811 Holman Street, Houston, TX77002。如有任何问题,请与主管领事联系(联系方式见教育组网页)。 请申请人务必使用2006年新版《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下面附件,可下载)并按照要求准备有关申报材料(见附件中“申请指南”)。使用往年申请表申报无效。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