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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国别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根据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的教育交流协议或达成的谅解而对外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中国教育部委托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负责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工作及在华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驻休斯敦总领馆领区的申请学生请在线申请填写表格后将有关材料在2011年3月31日前邮寄至教育组。填写时机构代码为8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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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奖学金
2010/09/0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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